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总
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收到公
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刘兴胜先生《关于提议公司以集中竞
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》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
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,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,
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,有效地将股东利益、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
密结合在一起,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,刘兴胜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
方式进行股份回购,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。
二、提议人的提议内容
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;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
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,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,
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。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,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
实行。
万元(含)
。
公司自有资金。
股为基础,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、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
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0 元/股进行测算,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208,334 股至
三、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
提议人刘兴胜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,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。
四、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
提议人刘兴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。若未来拟实施
股份增减持计划,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五、提议人的承诺
提议人刘兴胜先生承诺: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会审议回购股份事
项,并承诺在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。
六、风险提示
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,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,按照相关
规定履行审批程序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
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,尚存在不确定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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